2020年1月19日 星期日

妻子,才是男人一生的貴人!


俗話說: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妻子與你是天地合一、陰陽互補和缺一不可的共同體。你有了妻子,切莫沾沾自喜。在你的思維理念中,莫把妻子當傭人。你給妻子三分情,妻子還你七分愛。不管你有無文化、身價多麼金貴,不要忘記,妻子是人世間最溫馨、最甜蜜、最樸實和最生動的字眼,最貼切的稱呼。在我看來,稱老婆過於隨便,稱夫人或太太也過於文雅;只有稱妻子,最能體現黎民百姓家庭夫妻之間的那種默契,那種心有靈犀一點通的韻味,那種甘苦與共、相濡以沫的情份和境界。所以,在這個世界上,妻子是最值得疼愛和呵護的女人。
你有了妻子,你的家不再是一個空泛的概念。她的到來,你再艱難再單調的時日也充滿了詩情畫意。她的付出,使你的生活明媚如春,每一個普通的日子都充滿了縷縷醉人的溫馨。你的妻子,儘管她天生就有嫁漢穿衣吃飯的意願,天生就有依賴男人的思想,天生就有追求攀比、追求時尚、追求享樂的夢幻。但她一旦把終身託付給你時,就是義無反顧,再苦再累都能用看似弱不禁風的身軀,去抵擋雪雨霜,去承受家庭中的艱難困苦。
男人的一生
最大的成功,莫過於婚姻的成功;
最大的幸福,莫過於家庭的幸福;
最偉大的親情,莫過於夫妻之情;
最重要的溝通,莫過於夫妻間的溝通;
最為重要的理解,是夫妻間的理解;
最有價值的寬容,莫過於夫妻間的寬容;
最有成效的忍讓,是夫妻間的忍讓;
最不容忽視的關心,是夫妻間的關心。
在你的人生之中,是妻子和你形影相隨,朝夕相伴。她是你身邊最好的人,她的作用是其它任何人不可替代的。她雖然和你沒有一點血緣關係,但她為你操持家務,為你哺育兒女,為你洗衣做飯,為你端茶遞水,為你含辛茹苦。在你貧窮的時候,她不會嫌棄你,而是默默地陪著你,鼓勵你,支持你直到你成功。當你生病時,是她整夜守護著你,直到你痊癒。她為家庭、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心甘情願、不需要回報。她為你“衣衫漸寬終不悔”,她為你慷慨無私的奉獻純淨無瑕的身心。一生歡樂著你的歡樂,悲傷著你的悲傷,幸福著你的幸福,憂愁著你的憂愁……當昔日的風華不再,她還可以牽著你步履蹣跚的到屋外走走。
你是男人,你要知道,妻子也是人,她不是天上的仙女,她同樣需要你的愛和呵護。隨著生活中的瑣碎繁雜,夫妻之間不可避免要產生磨擦。一但自己有金錢有地位了,有美女追求,千萬不要感覺自己的妻子不如別的女人漂亮,不要把目光轉向了更年輕的女性。你要知道,你的妻子她曾經也年輕漂亮、也嫵媚動人,也風情萬種。是因為你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苦苦相求,她才成了你的妻子。她為你的亮麗付出了一切,失去了青春美麗。你是男人,天生就有呵護、關心、照料、包容女人的義務。天生就有頂天立地、養家糊口的天職你要成為妻子避風的港灣,成為滋潤妻子的雨露陽光,成為妻子一生的拐杖,成為妻子夢牽魂繞的依靠。成為夫妻是緣分,家庭幸福需要夫妻共同經營。
善待妻子,體現了你高尚的人生德行。善待妻子,也善待了你自己。善待妻子,生活就會變得美好和諧而圓滿。善待妻子,要思於惱,誠於心,奉於行。只要給妻子一片慰藍的天空、一片蔭涼的雲、一雙溫暖的手,一首歡快的樂曲,一份溫馨的問候,妻子,永遠是你幸福一生的天堂!
妻子,永遠是你享受一生的財富!

想做一輩子好夫妻,懂得兩個字很重要


如果兩個人都不願意變傻,都精明,什麼事都要弄個究竟,搞個明白,那就不用過日子了。
“不要征服對方”,這是夫妻相處最重要的問題!征服,是夫妻之間經常發生的事情,談論誰是對的,追究誰是錯的;討論誰傷害了誰,誰過分了;這些,都是大忌。
好夫妻,一輩子都在裝傻
愛就別為難對方,別挑剔對方,別指責對方,傻傻地一路相伴。傻,是因為已經決定了,認定了,就沒有什麼需要再了解、再知道,再改進,再完善的。有進步,接受,沒有,也接受。愛,就在那裡。
一輩子,能夠有一個人,好好相愛,多美啊。別去破壞,多大的事情都不值得你去破壞。不要在相愛的人身上動小聰明,動用你的精明!要就動你的心。
好夫妻,永遠都在相互裝傻,裝瞎,其實就是護短。
能夠護短的,才是真愛。
男人有脾氣正常,但男人的脾氣可以對天發對地發對老闆發,卻不可以對老婆發。因為不管你心情好壞,別人都可以轉身離開,卻只有愛人要陪着你,陪你度過心灰意冷,度過意氣風發。這一生你會得到很多失去很多,而陪你到最後的人卻只有一個。天大地大,都不如身邊的女人大。
每個人只能慢慢領悟去學習,因為沒有多少人可以做好,所以別做只會說不會做的人。
永遠不要對愛人說重話。
家是講愛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講理的地方是法庭。
家是有根和有魂的,根和魂是由女人掌控的。
世界上最偉大的力量是愛,最強有力的武器是感動。
兩個人在一起久了難免會吵嘴,女人在氣頭上往往說出的話句句似刀,而那個肯留下來和你吵架也不想離開你半步的才是真正愛你的男人!
當你嫌棄身邊的女人不夠漂亮,有沒有想過有很多男人都羨慕她對你的這份死心塌地的感情。
家事無對錯,只有和不和,家和才能萬事興。
夫妻同心,黃土變金。
當你嫌棄身邊的男人不夠優秀,有沒有想過他沒天沒夜的努力就是為了讓身邊心愛的你有更優越的生活條件。
在一起久了慢慢變成依賴,愛情慢慢變成親情,就算兩個人在一起沒有當初的激情,那也請別忘了還有感情。當你想要放手的時候,有沒有想過當初為什麼陪她(他)走到這裡。
在一起久了,就算沒有當時那麼相愛也要選擇相守,這些你們對彼此做到了嗎?
女人懂相守,男人懂感恩,才能幸福一輩子。
吵不離罵不散打不走,才是真正的愛。


結婚喜宴中殺害的眾生,其罪過全部由新郎、新娘承擔!


結婚喜宴中殺害的眾生,其罪過全部由新郎、新娘承擔!

世間愚癡的人們往往把喜宴變成殺場。藏地人每逢喜事,一般都要殺五、六頭牛羊用于請客。漢地人更講究派場,喜宴請客常常是幾百人參加,所宰殺的各種動物數量極多,在西方發達國家這種情況也十分嚴重。根據經論,喜宴中殺害的衆生,其罪過全由新郎、新娘承擔。
《金剛功德經》中有這樣一個公案:有個姑娘,在結婚時,父母為她大辦婚宴,風風光光地把她嫁到婆家。可是好景不長,沒過多久她死了。死後三天,她的父母做夢,夢見姑娘回來了。女兒告訴他們,她這一生中為其他事沒殺過生,唯獨在她辦喜事時殺害很多山羊,為此,她在閻羅界受大苦報。有些人生前念過《金剛經》,閻羅法王會將其置於由金銀珍寶所嚴飾的寶座上,並說:“淨除諸罪惡,圓滿諸福德。”之後便獲得善趣之安樂。她懇求父母為她念誦《金剛經》回向。
由此公案,我想到淨善的故事:淨善祖籍大連,他在某大學教書,家境也較富裕。在他二十八歲時,父母為他舉辦了婚事。結婚那天,他的父母為他安排了一個迎新娘的車隊,按事先設計好的路線前去接新娘。到新娘家,新郎以及迎親的陪同人員包括司機等一行人先用早餐。早餐有六桌酒席,都是些生猛海鮮之類的菜肴。用完早餐,他們光顧了幾處旅游景點,攝影留念之後,便到了一家豪華飯店。飯店大廳擺放着許多魚缸,養着各種各樣的魚、蝦、螃蟹、爬蝦、貝類等,這些形態各異的海洋動物游來游去,不時地吸引人們去觀看。喜慶宴會共包了兩個大餐廳,有五十桌客。參加宴會的共有五百多人,其中有女方送新娘的貴賓,有男女雙方的老領導及同事,有新郎的七大姑八大姨,以及叔伯兄弟等等親朋好友,還有司機、錄像等服務人員,還夾雜着混吃混喝的潑皮無賴。
酒桌上豐盛的菜肴令人目不暇接,主菜有三十道,名目各別,其中殺害的鮮活動物有蝦、扇貝、海螺、蟹、鯉魚、田雞、鴿子、烏雞等等,菜肴是很有講究的,菜名中多有龍鳳等以示吉祥。有些菜是不能上桌的,比如龜、泥鰍等。
淨善說那天他爛醉如泥,說了不少胡話,本來他當教師,教文科,是遠離殺生的,然而結婚喜宴,五十桌酒席,一天當中所殺害的動物數量極大,他心裏感到有很沉重的負擔。
蓮池大師說:“婚禮不宜殺生……夫婚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殺,理既逆矣。又婚禮,吉禮也;吉日而用凶事,不亦慘乎?此舉世習行而不知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者也。”就是說,結婚是生孩子的開始,殺生與生人理相違背。又吉禮而用殺生這般凶事,難道這不是很悲慘的嗎?世間的人們都這樣做而不覺得錯,真讓人痛哭流涕歎息不止呀!

離婚途中見車禍 老公救人救婚姻


南京一對夫婦最近鬧婚變,日前更同意駕車辦理離婚手續,豈料當日一場車禍卻讓妻子看到丈夫「不一樣的一面」,因此挽救一段婚姻!
車禍上星期五早上七時許發生,一名電單車司機疑因天雨路滑在高速公路翻車跌倒,傷得不輕。警方接報到場,見到一名男子不斷揮舞雙手要求其他車輛避開,避免發生「二次意外」,而他太太就在身邊不對喊「不要睡着」。
警方上前接手處理向男子了解事故,才知這對夫婦感情生變準備早上一起到民政部辦離婚,豈料途中見到電單車司機肇禍。太太初時擔心電單車司機是「碰瓷黨」,叫丈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他堅持下車查看傷者情況,打電話報案後,又用傷者電話通知家屬。
待傷者登上救護車後,丈夫叫妻子上車準備繼續前往辦離婚。太太卻說:「看你今天的行為表現不錯,還蠻善良的。算了,我們回家吧。」丈夫大為驚喜,沒想到一場車禍,竟然挽救婚姻;太太還向記者表示,因為這次意外重新認識了丈夫。


夫妻之間的姻緣是如何來的


夫妻是緣,善緣惡緣,無緣不聚。自己有時會想不通,為什麼求夫求妻可以求得到?為什麼會感得一個好的伴侶。人不是都有感情的嗎?難道感情也是可以勉強的嗎?難道可以要求一個人來愛我麼?自己一個很奇怪這個問題,所以,對於求夫求妻,或者對於今生注定有好伴侶,總是持有懷疑的態度。
可有一天,看到一位師兄發的貼子,好像有點明白。貼子上好像說,妻子照顧丈夫像母親一樣的細心呵護,是因為前世是丈夫的母親;妻子像朋友一樣照顧丈夫,前世是朋友……如此說來,這個就不難理解了。
什麼樣的因,得什麼樣的果。此生能遇到賢夫惠妻,也不過是前世與他們結下的善緣。而今生遇上惡夫劣妻,也是因為自己前世欠的他們。似乎也可以理解一點,一個精進修善的人,他能遇得好姻緣,因為他在生生世世的修行中,與人總是廣結善緣,那麼報恩的人自然就多了,結髮的妻子,可能就是他前世大力幫助的人,今生來報此恩德,自然就會對他照顧有加,而使家庭和睦了。真的都是自己種的因所感來的果報啊!
如此說來,遇上不如意的伴侶,首先反省的真的應該是自己,自己若不是前世虧欠過人家,人家也不可能會記在心上,此生非得找你討回這個公道不可。只是,在輪迴中,忘記了自己曾經做下的過錯,在遇到不順的時候,仍然會把原因推到外界,不會想到自己身上,只是感覺自己的運氣不好,想著如何來逃避,卻不懂得去化解這個怨結。正所謂,冤家宜解不宜結。
記得有一個故事,是有一位家庭主婦,非常善良,可是,她卻遇上一個很惡劣的丈夫,他的丈夫喜歡釀液,每每喝醉回來總是要打她,她也很老實,沒有責怪丈夫,只是感到自己命苦,可是,經常這樣打,她的身體怎麼受得了,就感到自己的命實在是太苦了,於是就有了輕生的念頭。
在我們看來,這是很悲慘的事,她並沒有犯什麼錯,丈夫喝醉了就打她,實在是很不像話。要是有一些正義感的人,一定要站出來替她打抱不平了。後來,她很無奈,就要去自殺,也許也是她的善良,在途中,遇到了一位修行人,修行人喊住她,問她去哪,怎麼回事,她便如實地說了,修行人告訴她,你先不要去死,你這次回去,你丈夫再打你最後一次,打過後,就不會再打你了。她一聽非常的吃驚,打得多久了,哪有可能呢?可是,都打得那麼久了,也不差這一次,不如回去看看。
於是,她回到家裡,丈夫喝醉了,回到家裡,還是打她,可是,打著打著,丈夫的手突然停在半空,打不下去了,突然想,我怎麼還打你?於是,丈夫不再打她,從此,夫妻兩人過得很和樂的生活。
妻子很奇怪,丈夫怎麼突然就變了,於是跑去問修行人,修行人告訴她,她的丈夫前世是她家的一匹馬,因為她前世用鞭子抽了它一千下,它這輩子投胎做她的丈夫,也來要這一千下的債。
讀完之後,自己也是有點冒冷汗。如此說來,也不過是自己的業力罷了。可是,當妻子不願意接受這個果報,還想著,自己盡心盡力為這個家,丈夫卻如此待我,怨恨不斷,雙方僵持不下,恐怕反而惹出更大的怨結來。
如果能安心順受,也許這果報就很快報完了。如果能懷著感恩的心,懷著懺悔、慚愧的心,也許打到八百下的時候,看看你態度那麼好,剩下的就不要吧?也不是沒有可能。這也難怪,為什麼教我們要“逆來順受”了。只是,如果前世結下太重的惡緣的話,也許自己也能通過誦經來幫助消業障。
末學曾經猜想,喜歡一個人,是否也是在這因果之中呢?前世,因為他喜歡她,可是,她卻傷害了他,拋棄了他,於是今生,在她見到他的時候,莫名就喜歡了他,而他卻傷害她,最後也拋棄了她,讓她傷心難過。也是討債還債吧?會不會真的連欠的情債也要還哪?會不會在這債還完的時候,感情自然也不見了?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再執著那份深情又有什麼意義呢?也許前世自己就是讓別人飽嚐這深思之苦,今生自己也要受這樣的苦。可是,卻在受苦的時候,還一直以為自己對對方的感情是真的。可是,三年過去了,五年過去了,感情的火焰還會繼續的燃燒嗎?也許他在自己的心中已從一個無可挑剔的護花使者變成一個令人討厭負心漢?
為什麼?也許自己不肯還債,也許還債時咬牙切齒,也許又做了許多傷害對方的事,於是,他更加的生氣,要債要得更兇,於是乎,雙方的問題越扯越大,繼續輪迴的,繼續討要著,繼續痛苦著……
在這些恩愛情仇的糾纏之間,若真看明白了,搞煩了,也許就是他真正要求出離的時候吧?真正要想離開這些慾望的痛苦漩渦的人,求得人生真正的解脫,那這個人實在是最有福氣的人了!
師傅教過我們“隨緣消舊業,更不造新殃”,其實,師傅的每一句話對我們都是如此的重要,可是我們總是當成耳邊風。當自己去攀緣求得一位好伴侶時,也許已經把自己拉下水了,還債都來不及,何來願力去感得善緣?
此時,惡緣現前,自己又迷惑不清,甚至還想著種種的方法來證明自己的“真心”,用了種種的計謀,使種種手段,或者,為急於求成,犧牲色相,最後,把自己毀了!後悔莫及,心在滴血。又有什麼辦法呢?心中嗔恨,下一輩子遇見他時,繼續去向他要債去??
說得輕巧,自己也是一個不明因果,不肯放下,繼續輪迴的人!要真正明白因果,要真正讓自己清醒,不真幹怎麼行呢?
可是,一生總是那麼短暫,要把問題都搞清楚,實在有困難,只是,縱然自己不明白,只要肯老實聽話,真正去依教奉行,自然就可以受益無窮。

戒指千萬別亂戴!男人、女人戒指戴法的解讀,收藏起來一定用的到!


戒指千萬別亂戴!男人、女人戒指戴法的解讀,收藏起來一定用的到!

戒指作為最古老的首飾,佩戴有其特殊的內涵與意義。戒指雖小,但如果佩戴不當,很容易引發誤會。下面就來看看戒指的佩戴法:
1、按照我國的習慣
訂婚戒一般戴在左手的中指
結婚戒指戴在左手的無名指
未婚姑娘應戴在右手的中指或無名指

2、國際上比較流行的戴法
戴在拇指----自我、率性,正在尋覓對象
戴在食指----已有情人,想結婚而尚未結婚。
戴在中指----處於熱戀之中、訂婚
戴在小指----表示單身或離婚或決心獨身
無名指上----已訂婚或結婚
右手無名指--表示具有修女的心性

3、不同戒指不同意義
對女士來說----
喜愛粉紅者,感情豐富而浪漫
喜愛紅者,熱情似火
喜愛藍者.較內向冷淡
喜愛綠者,情感纖弱
對男士來說----
(1)戴純銀戒指表示性情溫和,易遷就他人,容易溝通。
(2)戴金戒指者較重視利益,往往會有精明的生意頭腦。
(3)戴翡翠玉石者有實力,注重品味素質,處事嚴謹。
(4)不喜歡戒指有紋飾者,是個堅信愛情的人。

4、戒指佩戴體現心理含義
戒指戴在不同的手指上,能體現與性格有關的心理含義
...喜戴食指者,性格較偏激倔強
...喜戴右中指者,心理平衡,崇尚中庸的人生觀念
...喜戴左中指者,有責任感,重視家庭
...喜戴小手指者,有自卑感
...喜戴無名指者,無野心,隨和

5、戴戒指注意事項
戴食指上的戒指:要求有立體感的造型
戴中指上的戒指:要求大氣、有重量感的造型
戴無名指的戒指:要求適合的正統造型
戴小指上的戒指:要求適合可愛、秀氣的造型
手指修長:適宜寬戒和有體積感的戒指
肥胖的手:適合戴螺旋造型的戒指,這樣能使手指稍顯纖細
短粗型手:可選擇流線造型的戒指

6、指上心願
小指:小指傳達一種媚惑性感的訊息,戒指戴在其上會有意想不到的事發生
無名指:相傳無名指與心臟相連,最適合發表神聖的誓言
中指:戴在中指上最能營造自由爽朗的氣氛,能讓人靈感湧現,變得更有魅力、有異性緣
食指:戒指戴在食指上個性會變得開朗而獨立
拇指:戒指戴在拇指可助你達成心願

7、為什麼要將結婚戒指戴在無名指上?
(1)請張開你們那對大母指,大母指代表我們的父母
(2)請大家合上大母指,再張開食指,食指代表兄弟姐妹
(3)請大家合上食指,再張開小母指,小母指代表子女
(4)那麼,請大家合上小母指,再試著張開無名指,無名指怎麼也張不開---夫妻


多元成家之真相


多元成家之真相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以三年之時間,草擬修正民法的「多元成家方案」,其中包含了「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等三方面,期待改寫一般人對家庭之認知與定義,讓各種形式的家庭都能夠受到平等的法律保障,但因為有某些宗教團體執著其教義之關係,因此對其中的「婚姻平權(同性婚姻)」仍然持有異見,在法案進入一讀之後,各種形式之討論更形對立,尤其某些藝人因為發表與他人不同看法之意見,使一些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質疑其發言是在炒作新聞與反對同性婚姻,因此該藝人在飽受圍剿之後,不得不出來聲明他是愛同志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認為,「家庭」定義可以依時代的需要來改寫,婚姻或血緣都可以不必是必要之條件,相對地「願意彼此照顧」的這種承諾反而是家庭組成更核心的元素,在「多元成家方案」的三法案中,「婚姻平權」修法條文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將原有的「男女當事人」可訂定婚約,改為「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之雙方可以訂定婚約,讓同志、跨性者都能夠受到婚姻應有的保障,且還可以以自己的需要去收養子女,這就是一般社會上所認知的同性婚姻問題,這樣子的改變,有人認為更符合社會大眾之需要與時代之趨勢,但也有人認為這是一種摧毀家庭制度與家庭倫理的錯誤方案。
   在整個宇宙之間的動物之中,只有人類之思維才需要結婚典禮、婚姻制度與財產制度,為什麼呢?因為其他的動物沒有動產與不動產的持有、贈予、爭奪與遺產歸屬問題,所以不需要給對方什麼樣的承諾或保證,但是人類則不一樣,但是因為我們人類大部份的人都不瞭解生命真正的意義與生活真正之目的,所以才會在錯誤的思維之中制訂了許多的錯誤制度,所以才會造成許多人的痛苦,這是必然的結果而非偶發之現象,因為人類演化迄今已經到了末劫時代,所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也就順勢推動了「多元成家方案」這個修法之草案,當然因為大家所信仰的宗教教義、個人觀念與對家庭組成元素有不同之認知,所以一定會產生不同之意見,但是如果大家沒有了解宇宙之真相或生命真正的意義與生活真正之目的,那麼想要有共識是很困難的,但是大家如果能充分了解宇宙之真相或生命真正的意義與生活真正之目的的話,那麼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目前所推動的這個「多元成家方案」修法之草案,當然就可以順利成案,以善了組成新家庭之人他們之間累世所結的內些因果業障了。
   所有的萬靈蒼生都是由於「物質肉身」與「靈體法身」之結合才能產生他們的生命,物質之肉身是軀殼,這種生命是假相,靈體法身才是真正的生命,又稱為慧命,大家都知道思維決定行為,行為養成習慣,習慣塑造個性,個性影響命運,所以人的一生當中是靈體法身之慧命在決定物質肉身生命之命運,一般人都只看到物質肉身之表相而忽略了靈體法身之實相,所以才會被外表那些男女性別之假相所迷惑,因而才會產生許多錯誤的思維,萬靈蒼生若沒有隱伏在靈體法身之能量,那麼物質的肉身是不可能成長、茁壯與行動的,所以根本沒有同性戀、異性戀或雙性的問題,那些都是假相,靈體法身只有因果業障討報的問題,物質肉身之性別區分是為了繁衍後代而存在,婚姻的問題重點不在於物質肉身的性需求,而是在於靈體法身借不同性別物質肉身之軀殼來討報因果,因此不管多元成家方案所成家之對象是同性、異性、跨性或多人居住,都是為了斷他們之間累世所結之善緣與惡緣罷了,如果大家去除肉身軀殼之假相,即知道婚姻之真相。
   目前世界上每一年在各地區都有同性戀者的遊行、集會、派對或示威活動,而這種以同性戀為主題的學術討論或社會運動歷經了這麼久遠的時間運化,不但沒有獲得適當的解決,反而形成各國的社會問題,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們將問題的性質看錯,所以也提出了錯誤的答案,因此在同性戀這一個問題的處理上,有問題的不是同性戀的那些人,反而是反對同性戀的另外那些人。這樣的說法也許是驚世駭俗,但是如果經過仔細的分析,事實上的確是如此,這話怎麼說呢?我們修行人常常提到一句話說:「自然就是道」,那就是說違反自然的事與物就是違背了道,何謂「自然」呢?凡是沒有經過人為意識刻意的操作,那些天然、當然與不勉強的事或物都稱為「自然」,反之即是違反了自然。有人以宗教、民俗、法律、疾病、精神狀態、婚姻、養兒育女之角度去探討同性戀是否適當,因為觀念錯誤,所以才會產生了許許多多似是而非的結論出來,但是我可以告訴各位,那些研究或結論都是標準的「人為意識」在作祟,因此也都違反了道的哲理,但是對「同性戀」這一件事而言,它卻是一種自然產生的現象,因此這也就是說明了同性戀是符合道的,而贊成或反對同性戀的所有言論或行為都是背道而馳的。
   這話怎麼說呢?道理很簡單,我們人類學家將人類的性別區分為「男性」與「女性」兩種,所以男人追女人或是女人追男人的戀愛活動就稱為「異性戀」,而將女人追女人或是男人追男人的戀愛活動就稱為「同性戀」,又因為異性戀能夠傳宗接代綿延種族,所以將異性戀視為「正常」,而將不能傳宗接代綿延種族的同性相戀活動視為「異常」或「變態」,但這樣的觀點是一種正確的看法嗎?為什麼我們要這樣質疑呢?因為每一對父母在陰陽交媾之後,所產生的結果其實是「四象」而非「兩儀」,因此將四種不同性別的子女簡化成「男性」與「女性」等兩種,那是人類學家的「無知」,而不是同性者的原罪,人類最大的悲哀就是無知,何謂無知呢?「無知」就是指對宇宙真相缺乏了真正的瞭解,因此對宇宙間的萬事與萬物之處置產生了錯誤的認知與作為之意思。為什麼人類學家將人類由四性簡化成為「男性」與「女性」等兩種是錯誤的結論呢?其實道理很簡單,每一個人都是由父母所生的,父與母本來就是一陽與一陰的狀態,這種現象就是道家所說的「兩儀」,因此兩儀在交配之後所生的結果應該是「四象」而非男與女之「兩儀」,故易經有云:「兩儀生四象」。那麼何謂「四象」呢?這裡所說的「四象」其實就是指陽中之陽、陽中之陰、陰中之陽與陰中之陰等四種性別而言,什麼是陽中之陽、陽中之陰、陰中之陽與陰中之陰呢?「陽中之陽」就是指男性的靈體附著在男性的軀殼中,而「陽中之陰」就是指女性的靈體附著在男性的軀殼中,「陰中之陽」則是指男性的靈體附著在女性的軀殼之中,而「陰中之陰」則是指女性的靈體附著在女性的軀殼中。
換句話說「陽中之陽」就是指那些雄壯威武非常陽剛之男性,而「陽中之陰」則是帶有娘娘腔、女人味的「娘砲」,而「陰中之陽」則是經常男性打扮,做事非常果斷,而且意志非常堅定的「女中豪傑」,「陰中之陰」則是指那些溫柔婉約,講話嗲聲嗲氣,眼珠、身材或一舉一動都會勾引男人的那些「女人中的女人」。現在大家再回想一下,世界上是不是普遍的存在這四種不同類型的人類呢?這是一種正常的組合,而不是將「男人中的男人」與「女人中的女人」當成是一種正常現象,而將「男人中的女靈」與「女人中的男靈」當成了異常現象,因此所謂「同性戀」的真相並非是目前一般的世人所看到的那種「男人軀體與男人軀體」或「女人軀體與女人軀體」的戀愛,而是兩條不同靈體的因果相互討報之現象。為什麼呢?剛才已經提到過,人的生命是由無形的「靈體」與有形的「肉體」所組合而成的,靈體是「真我」而肉體是「假我」,靈體是精神靈性的層次,而肉體則是物質物性的層次,有靈性的靈體才會談戀愛,而純物質的肉體能夠談戀愛嗎?所以世人看到「男人軀體與男人軀體」或「女人軀體與女人軀體」在一起就誤以為這是一種同性的戀愛,其實那是一種無知的觀念。
再說兩條靈體之間戀愛與結婚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什麼呢?難道只是為了傳宗接代綿延種族或是為了愛欲對方的肉身而不惜付出一生寶貴的時間在那裡吵架、鬥嘴過一生嗎?非也,事實上兩條靈體之間戀愛與結婚的「真正目的」其實是為了討報前世或累世雙方所積欠對方在感情方面的因果業障。俗話說的好:「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夫妻與子女都是來相互討報的」或「冤家路窄」…等等的俗諺不是已經告訴世人了嗎?這一家人的靈體其實皆是被前世的因果業障所牽引而聚在一起的,所以社會上也才會有「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這一句警示之語的應世。各位再仔細的參悟一下,這一個世界上什麼人與我們是最親密的呢?當然就是父母、配偶、子女、孫子或親朋好友…等等的關係,因此靈體如果不利用這些親密的關係來「討」或「報」,那麼我請問大家,我們跟不容易相處在一起的陌生人又豈有那麼長的時間來「討」或「報」那些累世所積欠的因果業障呢?所以許多社會上的重大刑案之兇手,很多不都是父母、配偶、子女、同學、情侶或親朋好友等熟人所幹出來的嗎?因此同性戀的雙方當事人其實也是因果業障討報之對象,而「同性戀婚姻」也是因果業障討報之類型的一種,許多同性戀人因為感情不被看好或婚姻不被祝福,不也是發生了類似自殺、他殺、殉情…等等新的因果業障出來嗎?
因為同性戀情本來就是一種自然的感情流露而形成的,所以與道的本質根本沒有相違背,倒是那些以人為意識作祟而百般阻擾與反對同性戀情的宗教人士、衛道人士、行政官員、民意代表、學者教授或父母親….等等的人都要好好的參悟大道,不要因為自己的無知,而使自己的靈體捲入這兩人的因果討報之中。這話怎麼說呢?其實道理很簡單,同性戀的情侶兩人之靈體本來就有因果業障的存在,與他人可能完全無關,因此他們兩條靈體會在相處之中來了斷其雙方所積欠對方的因果業障,如果因為受到父母、同學或朋友之反對或阻擾,那麼反對或阻擾他們同性戀因果討報的父母、同學或朋友,可能在今世或來世便會捲入這兩人的因果討報之中而難以脫離。為什麼呢?我們先談今世所產生的新因果吧!例如有兩個女人同性戀,其中一位的女性同學反對她們兩人的同性戀情,本來這一對同性戀人之因果業障與此女同學根本無關,但是由於她的反對使雙方之戀情增加了新的波折,產生了更多的阻礙,因此感情受挫的那一個人可能會誤以為此同學要橫刀奪愛或是要破壞她們兩人之間的戀情,因此產生的結果有可能會讓此女同學被殺害或傷害,那不就是形成今世新的因果業障出來了嗎?
而等到來世她們的靈體又投胎在一起準備討報的時候,那麼在不同的場景、同樣的戲碼與新因果的靈體角色互換之下,因果業報又開始了,由被殺的女同學與她的好友扮演同性戀的角色,再由殺人的這個女同性戀者扮演破壞者的角色再來阻擾她們之間的同性戀,如此的狀態下,那麼冤冤相報要何時才能了斷啊!就因為凡塵俗世間的凡夫俗子看不清事情之真相,又執著於感情、美色而無法脫離因果,因此因果業障一直不停的再度輪迴討報,永無休止的一天,所以我們每一個人才要重新去認識同性戀情的真相,並且採取正確的態度與作法來解決這些因果業障,以使同性戀者本身與其他局外之人不要再因為錯誤的認知而輪迴於這些因果討報之中。對於同性戀者本身而言,兩人善了雙方之間的因果業障雖與其他的異性戀者並無不同,但是因為同性戀情的關係,所以比其他人的因果討報更增加了複雜性與困難度,所以在內心之中要更放下這方面的罣礙與執著才不會因為受外人言語或行為的影響,而導致自己失去償還對方因果業障的決心。俗話說的好:「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因此每一個家庭成員之因果業障都跟其他的家庭是不一樣的,因此修行人要修其他各宗教的經典之前就要先行修這一部經,也就是說要先參透這部經那幾個字的真正含意,不是每一個家庭之中都有同性戀的家人,也不是每一個家庭中的成員對同性戀這件事都能認同,當然更不是每一個家庭中的成員對同性戀這件事都會反對,因此要隨緣去因應才不會產生錯誤。
因此在自己家中會反對自己同性戀情的親人,其實便是在我們自己同性戀情的「局中之人」,所以一個前世與我們有因果業障之人,他所說的話與阻礙我們同性戀情的所有作為,我們都要避免讓兩者之間的前世因果業障更加惡化,否則必使兩人之間的因果業障在今世無法善了,更會延續至來世而繼續討報。所以首先要注意的事情,就是說他若反對我們自己的同性戀情時我們絕不能與他惡言相向或是暴力對抗,因為他反對的動力,正是對我們前世欠他的因果之一種討報行為,因此若是我們對他惡言相向或是暴力對抗的話,那就表示我們無意償還這一段因果,這種情形便會惡化與加深雙方前世已經積欠之因果業障,因此自己務須忍耐以對,並靜候有利的時機來妥善應變。其次在與自己有同性戀情的雙方當事人方面,一定要體悟「戀情是假相」,但是「因果討報卻是真相」,因此不能被戀情所迷惑,對於戀情之處理方式要秉持「身在局中,心在局外」或是「肉身在塵,法身出塵」之原則,一切隨緣,不要淡化雙方之間的感情,也不要深化雙方之間的感情,因為「淡化」或「深化」都會讓兩人之間的因果無法善了。
不淡化雙方之間的感情,就是歡喜做要甘願受的去了前世的宿業,而不要深化雙方之間的感情,就是因為不希望再增加兩人之間新的因果業障,前世所積欠的這一段因果有幾年,只要是時間一到它自然會了業,在感情上不是有一句話叫做「好聚好善」嗎?「好聚好善」就是隱喻雙方之累世所積欠的因果業障已經完全善了了,因此雙方在分開的時候不但沒有「愛」而且也沒有「恨」,這才是真正的道。世人會誤解同性戀,那是因為他們都是以世俗的眼光在看待同性戀,自己會受同性戀所困,那是因為自己不瞭解同性戀只是一種假相,而雙方的因果業障討報其實才是真相,瞭解了同性戀情的真相之後就會想要去償還前世所積欠他人的因果業障,如此才能順利的脫離同性戀情的困境。而一般世人對於同性的戀情一定要隨緣,順其自然,不要去反對,更不要去鼓勵,那都是「人心意識」的作用,不但無法解決同性戀的問題,更會使自己也捲入因果討報當中,何必呢?同性戀若是能阻止,那怎麼會有同性戀人因為不受祝福之戀情而雙雙殉情呢?放下吧,記住「道本自然」的這個原則,不要去強求。
至於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所草擬修正民法的「多元成家方案」,正是讓各種有因果業障需要了斷之人其靈體一個解決之契機與平台,因為他們認為伴侶制度是仿照法國的制度,讓一些不願意結婚的人也能成家,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曾調查發現,有同居經驗者達三分之一,最長達十一年,顯示許多人已經將同居視為組成家庭的一種方式,但是在目前法律的限制下,卻未能享有類似婚姻方面之權益,在現代的社會中,有同樣目的在友伴、病友及靈修團體很常見,但彼此醫病簽署權、送終權都不受保障,所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出的「多元成家」方案,其原意是想把家這個的屋頂蓋得更大,更符合目前社會實際是需要,但是,當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將草案公布出來以後,飽受宗教團體的批評,他們認為這些草案內容幾乎都是從性的想像出發,將伴侶制度、多人成家等三法案的概念混合並延伸,將「多元成家方案」解釋成會導致小三、亂倫、多P的合法化,事實上這是人類演化的必然趨勢,但是一對不想結婚的異性伴侶、一對想結婚的同志伴侶或一群志同道合願意彼此分享與相互照顧的人,他們無法在現行法制下獲得國家的承認,所以一定會形成許多的遺憾。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認為人們的愛是多樣的,人民應該擁有自由結合與組織家庭的權利,如果法律僅支持異性戀的婚姻家庭,而完全排除其他家庭結合形式與可能,這樣的法律非但不能滿足人民實際的需求與期待,同時也是不符合正義的,所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歷經兩年半的時間完成了「同性婚姻、伴侶制度、收養、多人家屬」民法修正草案,就是希望讓一些不同性別、不同性傾向、不同性別認同的人,乃至於不以性關係為基礎的家庭結合,都可以依據他們自己的需求來選擇結婚、登記為伴侶或登記為多人家屬,合法地建立自己的家,以追求或定義屬於他們自己的幸福,事實上這些草案的訴求重點還是在於剛才所提到的醫病簽署權、送終權、財產繼承權…等等的保障,使一些同性戀、跨性戀、不不以性關係為基礎的伴侶或想居住在一起互相照顧至終老的人,在生病或晚年的時候不會得不到一個保障。
部份政府官員、立法委員、宗教團體或一般民眾可能會從世俗一些表相的問題去思考或制訂人類的婚姻制度與家庭制度,這是從物質肉身之假我為對象,事實上這種觀念與思維所制訂出來的婚姻制度與家庭制度,根本無法解決靈體法身累世輪迴與因果業障討報之問題,所以錯誤之思維就會產生錯誤之制度,物質肉身是一種假相,它們是不會想到要戀愛、結婚與同居的,所以想要戀愛、結婚與同居的其實是靈體法身而非物質肉身,因此目前世界各國所制訂的婚姻制度與家庭制度,事實上是開錯藥方與治錯病,因此病人的病情是不可能治癒的,人類真正有問題需要醫治的是靈體法身而非物質肉身,所以才有「真病」與「假病」之分,俗話說的好:「真藥醫假病,真病沒藥醫」,物質肉身的病都是當世的,而靈體法身的病卻是累世的,物質肉身的病都是由於靈體法身錯誤的思維而產生的,有正確思維的人會吸毒、憂鬱症、酗酒、亂飲食而導致一大堆的病出來嗎?物質肉身是生病的承受者,靈體法身才是導致病因發生之源頭,這就是為什麼釋迦牟尼佛會稱為「大醫王」的主因,靈體法身的病才是真正的病,這種病沒有任何世俗的藥方可以醫好的,唯有藉修行悟道才能使身心都獲得真正的健康。
人類演化迄今,家庭成員越來越難以相處,離婚的人越來越多,無依無靠的孤獨老人也越來越多,這都是因果業障沒有善了的關係,整個娑婆世界其實就是一個因果討報的大舞台,掠食動物與獵物之關係正是因果業障償還的一種型式,人類各種不同類型之衝突亦是因果業障討報的一種方式,事實上誰跟誰結婚、誰跟誰同居或是誰跟誰共同組成多數人之家庭也是因果業障討報的一種方式,只是一般的家庭都是在了惡緣,而這種「多元成家方案」所組家庭之成員他們是在了善緣罷了,惡緣與善緣都不能有,因為有緣的話靈體法身就無法究竟解脫,所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所推動的「同性婚姻、伴侶制度、收養、多人家屬」民法修正草案,其實是為一些已經了斷惡緣而仍須繼續了斷善緣的靈體提供一個討報之平台,對伴侶好的人正是償還因果業障之人,而被呵護之對象正是討因果業障之人,所以政府官員、立法委員、宗教團體或一般的民眾若能從靈體法身之角度去深入探索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所推動的「同性婚姻、伴侶制度、收養、多人家屬」民法修正草案,那麼就不會覺得奇怪或違反善良風俗了。

現在我們地球最需要的就是 男性和女性力量的平衡(將聖杯顯化於地表社會),這包含我們對自身內在男女極性的整合,以及人際相處的極性調和。當然,所有這些準備都同樣需要我們先願意面對和療癒自己人格的陰暗面:https://www.golden-ages.org/2014/07/13/20...